****所属帕萨特牌小型轿车
标的名称 | ****所属帕萨特牌小型轿车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0.576万元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17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10-23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所属帕萨特牌小型轿车 | 0.64万元 | 0.576万元 | 2024-10-17至2024-10-23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 | ||||||||||
住 址 | **省**市**区海曲东路396****中心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公司 □****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所属帕萨特牌小型轿车 | ||||||||||
所在地 | **省**市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车牌号 | 品牌 | 评估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鲁LXD591 | 帕萨特牌 | 0.64 | 0.15 | ||||||||
合计 | - | - | 0.64 | 0.15 | ||||||||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
标的性质 | √ A.国资 □B.非国资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标的为鲁LXD591帕萨特牌小型轿车1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9年7月。 报名请复制链接:****所属帕萨特牌小型轿车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日期 | 2024年08月14日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8月14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大洋评报字(2024)第A1011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0.64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576 | ||||||||||
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后7日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具体费用情况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 A.是 √B.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 2、标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大洋评报字(2024)第A1011号《资产评估报告》。 4、看货联系人:张岚 联系电话:133****7376。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0.15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R A.自动延牌,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5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 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 | 0.05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 分钟 | |||||||||||
转让底价 | 0.576 万元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蓝色经****公司 | ||||||||||
联系人 | 丁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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