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北中学高中部教学楼和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5日 |
标 题:关于****高中部教学楼和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浦发改社会〔2024〕2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
关于****高中部教学楼和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9-25 15:20
****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高中部教学楼和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教育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水平,同意建设****高中部教学楼和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北向(越州大道东**线旁)。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建设一栋5层教学楼,建筑面积2595平方米;一栋5层实验综合楼,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59万元,预备费用为99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554万元,县财政统筹资金389万元。
六、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只延期一次且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37;****纪委****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987)。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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