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宣****示范区管委会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项目名称 | **市**区洪林镇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市清溪路翠竹园C区105栋 | |
投标报价:0.98%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约14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1.65分 | |
项目总监:费海峰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658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宇晟﹒**印小区项目 | |
企业业绩:**县杭埠镇唐王新村二期扩建工程、****市区安置六区南区工程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宇晟﹒**印小区项目 | |
其他: 企业奖项:2022年度**省优秀监理企业 项目总监奖项:2022年度**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迎宾大道128号建科大楼 | |
投标报价:0.93%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约14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0.49分 | |
项目总监:李继锋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446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促进中心(暂定名)工程监理 | |
企业业绩:****三环工程(倪宅-紫微北路延伸段,桩号K3+420-K4+680)施工监理、武****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下王宅鸣阳安置区块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促进中心(暂定名)工程监理 | |
其他: 企业奖项:2020年度**省优秀监理企业 项目总监奖项:2021**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泓建****公司 |
地址:**省**市创业路**大厦17层 | |
投标报价:0.96%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约14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0.40分 | |
项目总监:胡小华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350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市阳德小区二期项目监理 | |
企业业绩:**长****培训中心、(**茗院)住宅小区 | |
项目总监业绩:**市阳德小区二期项目监理 | |
其他: 企业奖项:2021年度**省“优秀监理企业” 项目总监奖项:2021年度**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广益****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均未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姓名、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5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93****037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1****901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