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跟踪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跟踪评价概况
2006年4月,****政府批****工业园区(闽政文〔2006〕 121号),即**市原批准设立的“****工业区”更名为“****园区”,****开发区。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以〔2006〕19号“第十****开发区公告”****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为778.27公顷。****园区大至范围是三环路以北、三环路以东、闽江大道以西、金林路以南,共分为3片开发。根据发改外资〔2017〕569号文《****开发区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外经〔2017〕217号文《****开发区复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7年4****管理委员****开发区复核工作,以“仓金管综〔2017〕56号”文确认,****园区现已开发三片,其中**片300.44公顷,浦上片189.96公顷,福湾片232.58公顷,实际开发面积一共为722.98公顷。
****园区于2018年开展首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在环保部门备案,距今已过去5年。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将评价****机关,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要求,实****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相应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按照上述法规和文件要求,****于2024年10月委****研究院****园区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本次跟踪评价针对规划总面积722.98****工业园区规划区域作为评价对象。
二、跟踪评价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跟踪评价实施单位名称:****
联系人:卓先生
联系电话:0591-****3904
电子邮箱:****@163.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研究院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91-****6360
电子邮箱:****@qq.com
四、跟踪评价的目的
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机关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跟踪评价的主要内容
通过规划环评跟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报告与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通过调整、改进、****园区规划,促进园区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规划实施情况、开发强度对比、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公众参与等。
六、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外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对规划实施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实施单位或编制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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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