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承担**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托运行李一、二级安检系统维保项目谈判。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条件的应答人前来参与。
1. 谈判编号:AJT****013 / 0686-24300H132904N
2. 谈判内容:应答人工作界面以内的所有设备及附属组件的维护,提供7×24小时维保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3. 服务期限:自2025年3月1日起不少于30个月,最终服务期限根据采购人现场改造情况调整。
4. 合格的应答人
1)遵守中华人民**国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国依照《****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自2019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止,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行李安检系统运维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均须加盖应答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4)应答人须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5)应答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6)拟派本项目经理须提供由应答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缴费起始年月和截止年月在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内)的个人社保记录证明材料和与应答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c)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8)对进入****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名单的,或以往在****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1)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5.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9:30(**时间)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首都国际机场三****服务中心
现场踏勘要求:踏勘人员每家不得超过2人,提前将踏勘人员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码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踏勘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动放弃踏勘的应答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问题,责任将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6.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8. 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市**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楼412室)。
9.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00(**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10.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00(**时间)
11. 谈判地点:****730会议室(**市**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
12. 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
联系人:邢洪超、戴逸、马惟肖
地址:**市**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电话:010-****3361、136****5086
采购人:****
技术异议咨询传真:010-****7552或010-****7553分机号7180
注1:****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注2:只有在****购买了本项目谈判文件并填写“购买文件记录”的应答人,才有资格参与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