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新航路与临湍路交叉口东南角(一区)地块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0-22 16:25 至 2024-11-21 16:25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5437.13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新航路与临湍路交叉口东南角 | |||
经度 | 111.861658 | 纬度 | 33.03400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6-01 至 2024-07-11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建军 | 单位联系电话 | 185****0808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军峰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1771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杨书理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1057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南省**市**县湍东镇大成相府南门向西50米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县新航路与临湍路交叉口东南角(一区)地块(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县新航路与临湍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调查面积为45437.13m2(约68.16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1.861658°,北纬33.034000°;该地块北至规划的新航路,南至空地,西至新航路与临湍路交叉口东南角(二区),**湍**路。根据《关于新航路与临湍路交叉口东南角区域(一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函》,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2)依据《****政府关于**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240号)、《****政府关于**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宛政土〔2022〕86号)及《****政府关于征收大桥乡谢营村六组集体土地的决定》(内政土〔2022〕28号),作为国****储备库。于2022年进行土地出让,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现土地使用权人为****。 (3)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大桥乡谢营村的集体土地,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地块于2022年征收和土地出让后,由土地使用权人****对地块设置围挡,目前地块部分区域种植有农作物。 (4)经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周边1km企业****砖厂、****处理厂、****公司、******公司、******公司。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进行了污染识别,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基本无污染。****工厂、农药厂、冶炼厂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从迁移途径(地下水流向、主导风向、地势而言)上进行分析,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工业企业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得出调查结论:**县新航路与临湍路交叉口东南角(一区)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潜在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对本地块造成影响较小,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土壤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满足居住用地要求,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