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汾河流域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汾河流域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除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县汾河流域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汾河入境断面、汾河**中段引河入口、汾河**中段引河出口、汾河**段出境断面引河出口、汾河干支流沿线重要河流节点断面及排污口,共计23处。
2.3该工程建设规模:在**县汾河流域13条支流沿线的重点排污口、重点排污监测断面、污染汇入重要节点等23个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布设9个球机,4个枪机,23****监测站,构建管理平台1套。
2.4预算金额:****183.98元。
2.5计划工期:6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县汾河流域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持有建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价1000元)
备注: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酒店会议室。
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30分钟到达现场,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协会》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大槐树镇古槐北路24号
电 话:0357-****977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内环西街欢乐颂南塔A1-0714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85****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