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2024年交调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本次拟采购交调站设备,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交调设备 | **路安SWJ-16 | 8 | 套/站 | 含微波检测仪及相关配套软硬件 |
2 | 视频监测设备 | 海康iDS-2DE4423MW-DE | 8 | 套/站 | 含补光灯、4G路由器、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等相关配套硬件 |
3 | 辅助调查设备 | / | 8 | 台/站 | / |
4 | L杆(2车道) | / | 1 | 个/站 | / |
5 | 门架(4车道) | / | 2 | 个/站 | / |
6 | 门架(6车道) | / | 1 | 个/站 | / |
7 | 门架(8车道) | / | 2 | 个/站 | / |
8 | 门架(9车道) | / | 1 | 个/站 | / |
9 | 设备调测服务 | / | 8 | 站 | / |
10 | 数据平台接入 | / | 8 | 站 | / |
11 | 运行保障服务 | / | 8 | 站 | / |
2.项目预算:预估不含税金额111.5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6%、13%,预估含税金额122.73万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该项目标前评审已确定**伙伴为****。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智联业务采购规则的通知》第二条第(三)项第二款“经标前评审选择**供应商的,在客户项目中标后,可按以下情况实施:服务内容、价格发生变化,供应商不变,可在原标前评审基础上与原中选供应商单一来源谈判,重新确定服务内容及价格。”及《****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规定的定向谈判采购方式第十三条第(五)项的第五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要求。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银木街19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180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光华东三路489****广场4栋11层
项目负责人:何婧、邵登柯、冯时雨、席振羽
电话:136****6704
邮箱:****@139.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