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委托****对其“****211#泊位能力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211#泊位能力升级改造项目
选址选线:本项目位于**市**区**路1号****内,属于**港**港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现有211#泊位进行等级能力升级改造,理由现有码头结构能力,由现状5000吨级石化泊位升级为20000吨级石化泊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觐玮
联系电话:****175/136****8688
联系地址:**市**区**路1号
Email:****@cmhk.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3169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363号4楼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该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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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