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万套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提升及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开发区广兴路以南、**路以东(E118°37′40.951″,N37°33′14.986″) | **** | ******公司 | 该项目为技改,总投资32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地208256.6平方米。该项目在年产500万套汽车制动系统精密零部件****加工部分进行技改。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铸造工序配套新增13台热芯机、2台表干炉、7台打磨机、6台切割机、1台水平线挂式抛丸机、4台立式抛丸机、6套布袋除尘;一期机加工工序新增35****中心、18台数控立车、15台四轴车床、1台制纯水机、3台打码机、6台测漏机、4台衬套压装机、2台数控卧车、1台高压清洗机;二期建设2台表干炉。 本次技改一是新增部分铸造工序配套设备和机械加工处理设备,二是热芯工序、切割工序、水平浇注线、垂直浇注线通过增设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由无组织排放废气变为有组织排放;本次技改不新增产能,不涉及熔炼铸造核心工艺。 | 1、水污染物:一期制纯水产生的浓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一期:表干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DA014)排放,确保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级):1);3吨熔炼炉水平线挂式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立式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切割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确保以上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域排放标准要求(10mg/m3);热芯工序废气、水平线浇注废气、垂直线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15m排气筒(DA016、DA020、DA021)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域排放标准要求(10mg/m3),VOCS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有组织执行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要求(60mg/m3、排放速率3kg/h)。加强车间密闭,加强管理,确保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无组织VOC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无组织标准(2.0mg/m3)。 二期主要废气为表干炉燃烧废气。表干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DA015)排放,确保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级):1)。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一期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废清洗剂桶、更换的制纯水机滤芯由供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原有,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32m2,位于4#车间南侧中部位置。一期沾油金属屑、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废防锈油桶)、定期更换的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废润滑油作为本项目轨道润滑剂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其余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贮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二期无固废、危废产生。 4、噪声:一期、二期对数控立车、四轴车床、热芯机、表干炉等设备采取有效的隔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
2 | **益生种鸡十场项目 | **省**市**区**镇西隋村南400m、付合村(已拆迁)西330m处 | ****公司****公司 | ******公司 | 该项目为**,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0万元,占地131946.1平方米。****养殖场改造成父母代种鸡场,主要建设24个养殖棚,2个饲料配置场、1个鸡蛋分拣间等,并配套建设供水系统、供料系统、热回收环控系统、燃气锅炉、暖风机等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存栏哈伯德父母代肉种鸡18万套,年产合格种蛋3114万枚。 | 1、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鸡舍(养殖棚)清洗废水、解剖室废水、树脂再生废水排入厂区废水暂存池暂存,生活污水、鸡舍(养殖棚)清洗废水、解剖室废水和树脂再生废水委托****处理;水帘降温废水回用于厂区绿化;锅炉排污水回用于道路洒水,不能及时回用的暂存于储水池,不外排。 2、废气:2台燃气热水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各自经1根高8米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 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食堂厨房安装小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经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高于所在建筑物顶1.5米,确保食堂油烟、臭气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表3小型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实施固液分离;加强舍内通风、及时清粪;饲料采用合理配方;污水管道密闭,污水池加盖密闭;采用鸡舍(养殖棚)垫料平养工艺;鸡舍(养殖棚)人工喷洒植物型除臭剂;粪污清理过程中喷洒发酵菌,粪便(含垫料)储存在密闭储粪场,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固体粪污;加强绿化。确保厂界硫化氢、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中“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复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鸡粪、鸡舍(养殖棚)垫料全部外售;病死鸡委托有****处理场处理;非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防疫废物、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4、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6、总量控制:该项目不分配总量。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