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孵化中心3号楼北楼部分房产
**市**区沈巷镇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中心3号楼北楼部分房产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沈巷镇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中心3号楼北楼部分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 | 397.66 | 挂牌期间 | 1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com//infodetail?infoid=**** |
转让说明事项 | 1、经营业态:餐饮、超市。各经营业态的位置均已指定,具体位置以出租方指定为准。 2、特别提示 (1)装修期限:6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算起,该期间计入租赁期限。租金评估价及租金底价中均已考虑装修期限免收租金的情况,减免了装修期限对应的租金。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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