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3〕1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运输部水运专项资金和市交通运输委水运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区、**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位于涪江**段内(**至三星枢纽下10公里),是涪江智能美丽航道的主要依托工程;按内河Ⅲ级标准,对涪江**段内(**至三星枢纽下10公里)126公里航道进行整治,设计航道尺度2.8米×60米×480米( 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98%;对双江枢纽坝下、中坝子滩、**枢纽坝下、埝塘湾、青岩子、二郎滩、鱼箭坝、磨盘滩、黄家坝、**中坝、坐金滩11处滩险以疏浚、清礁和筑坝等措施进行整治,对部分浅点进行零星疏浚,配布航标97座,建设安全标志牌2座,建设谭家桥、****基地及VHF通讯系统、AIS系统等。涪江美丽航道主要从三个方面实现美丽航道建设目标:一是利用沿江区县美丽乡村建设、城市**景观成果;****政府合力建设美丽涪江;三是在航道整治建设中融入生态美丽元素。涪江智能航道主要通过建设电子航道图、航道全要素感知网、数据中心、综合支撑基础设施,以及各类应用系统,即“****中心一支撑 N 应用”工程,实现涪江**段全线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可批复估算总投资:3154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2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根据审定的工可报告、初步设计、详细勘察等资料,负责完成本项目实施范围内(不含智能航道)的施工图设计(不含地勘,地勘工作已完成)、采购、施工、相关建设手续办理、试运行、工程交工和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内容,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配合各项审计工作(本项目接受国家审计),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审批)周期为 2 个月;施工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计划交工日期为 2027 年1月。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是独立法人,或者是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1)、(2)条要求
(1)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个航道等级在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
注: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2)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个航道等级在Ⅲ级(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1.4.2条的相应规定。
3.3 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者货物投标,但招标人已经公开相关成果文件的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公布并随本次招标同时发布。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勘察)单位及初设报告第三方咨询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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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人: | 杨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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