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县**镇郎川大道 72 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县郎步街道******社 2 楼 | |
项目名称 | ****排涝站自动化控制采购及安装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市高新区玉兰大道 767 号中科大国祯大厦 | |
投标报价: ****180.00元 | |
工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完成(其中安装工期 6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89分 | |
项目负责人:朱晓兵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134********0059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市**区水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县 2020 年农村饮水****水厂信息化货物采购与安装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市**区水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县 2020 年农村饮水****水厂信息化货物采购与安装 技术负责人业绩: **县 2020 年农村饮水****水厂信息化货物采购与安装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公司 |
地址:**省**市**区**路8868****广场C-办2211 | |
投标报价:****400.00元 | |
工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完成(其中安装工期 6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4.24分 | |
项目负责人:颜波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151********1916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县2023****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2、**县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县2023****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2、**县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 技术负责人业绩: **市 17 ****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开发区合欢路 22号 | |
投标报价:****338.00元 | |
工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完成(其中安装工期 6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1.24分 | |
项目负责人:吴秀 | |
相关证书名称: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134********0259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 2、巴里****水库电力、信息化保障工程总承包合同;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项目; 2、****水库主垻、溢洪道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技术负责人业绩: 巴里****水库电力、信息化保障工程总承包合同;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集团****公司解密投标文件人脸识别人员“夏丽”非上述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清标不通过, 按无效投标处理。 2、******公司项目经理未提供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 B 证。资格审查不通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韦先生,联系电话:0563-****862,招标代理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53****680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