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756690E | 建设单位法人:刘海颂 |
熊浩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办事处东厢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办事处东厢村 |
经度:116.11587 纬度: 24.3221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01 |
梅区环建函〔2019〕0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4********756690E001U |
2023-07-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0 |
514.8 | 运营单位名称:**** |
124********756690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914********457643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1MA5CUEN649 | 竣工时间:2023-07-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detail/96898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一栋15层住院大楼、****处理站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建成后用于接诊、治疗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一栋15层住院大楼、****处理站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建成后用于接诊、治疗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成后全院日接诊人数为900人次/天,420张床位搬至住院综合大楼 | 实际建设情况:建成后全院日接诊人数为900人次/天,420张床位搬至住院综合大楼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工艺主要为接诊、诊断、治疗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为接诊、诊断、治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运营期废水:项目应采取医疗废水与非医疗废水分流系统,非医疗废水中的含油废水(先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和生活污水一起汇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医院****处理站处理,综合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 2、运营期废气:项目检验室废气必须经通风收集后通过排气简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应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的燃油废气污染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通过加强对地下车库的通风换气,地下停车场的排放的各汽车尾气污染物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GB18352.5-2016)的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必须定期除臭,并统一收集后通过排气管道高空排放,****处理站周边绿化,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现有锅炉废气应通过改善处理设施,使锅炉废气能满足《锅炉大气排放限值》(DB 44/765-2019)的排放限值要求。 3、运营期噪声: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并对噪声较大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合理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项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度液应统一收集,分类堆放于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验收项目废水主要有检验废水和看诊人员医疗废水,以及部分床位搬迁所转移的医疗废水。检验废水进入自建污水站处理;医疗废水收****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与****公司(**水质净化一厂)的设计进水水质之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一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验收项目未设置食堂,无含油废水。 2、验收项目****处理站臭气、检验废气(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和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含氨、硫化氢等,经“UV光解+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检验废气主要为含病菌的气溶胶,检验废气经过滤灭菌消毒设施处理后,通过住院大楼通风系统收集至顶楼排放;汽车尾气通过排风井引至地面无组织排放;燃油锅炉废气整改后增加“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浓度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油锅炉限值要求。 3、验收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外机、楼顶冷却塔、污水处理站水泵和污泥泵、鼓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产生值约60-90dB(A)之间,主要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等措施,降低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分类收集后委托****清运处置;****处理站臭气在“UV光解+水喷淋”处理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UV灯管”,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为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目前污泥产生量较少,经收集后暂存于污泥暂存设施,待满足转运条件后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医院职工、就诊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1、****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经“UV光解+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比环评报告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增加了“UV光解+水喷淋”处理设施,提高污染物处理效率,有利于大气环境保护; 2、****处理站污泥目前污泥产生量较少,经收集后暂存于污泥暂存设施,待满足转运条件后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3、增“UV灯管”危险废物,目前UV灯管产生量较少,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待满足转运条件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4.5766 | 7.6795 | 0 | 7.6836 | 0 | 14.572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645 | 0.018 | 0 | 0.645 | 0 | 0.018 | -0.627 | / |
0.336 | 0.12 | 0 | 0.336 | 0 | 0.12 | -0.216 | / |
0.481 | 0.019 | 0 | 0.481 | 0 | 0.019 | -0.46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与****公司(**水质净化一厂)的设计进水水质之较严值 | ****处理站 |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至5月28日对本项目废水进行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UV光解+水喷淋”****处理站废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UV光解+水喷淋”****处理站废气 |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至5月28日对本项目废气进行检测 | |
2 | “布袋除尘+碱液喷淋”设施处理燃油锅炉废气 | **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油锅炉限值 | “布袋除尘+碱液喷淋”设施处理燃油锅炉废气 |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至5月28日对本项目废气进行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选用低噪设备 |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至5月28日对本项目噪声进行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废液应统一收集,分类堆放于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分类收集后委托****清运处置;****处理站臭气在“UV光解+水喷淋”处理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UV灯管”,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为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目前污泥产生量较少,经收集后暂存于污泥暂存设施,待满足转运条件后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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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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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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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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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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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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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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