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勘察院
地 址: **市东环大道12号
法定代表人: 邓忠
委托代理人: 郑一峰 电话: 137****7324
质疑项目名称:**市**县百里水墨画廊景区危岩治理工程
质疑项目编号:****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市**县百里水墨画廊景区危岩治理工程(项目编号:****)”项目的质疑函,采购代理人和采购人于2024年10月12日收到。收到质疑函后,采购代理人及时将质疑事项反馈给采购人并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作出如下答复:
二、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质疑函》
三、质疑答复
****于2024年10月19日就质疑事项分别致函询问****(已下简称:华蓝公司)、****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检测项目业主单位、**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检测项目业主单位。华蓝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已作出书面回复。综合答复内容回复如下:
1.华蓝公司称:质疑函中提到的两个项目均已在本项目投标前完成项目负责人变更(见附件2),因此,卢玉南已经不****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检测项目项目负责人,也不是**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检测项目负责人。
2.华蓝公司称:根据**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查询可知,卢玉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号:桂 145********01084)不存在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件处于“未锁定”状态(见附件2)。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综上所述,质疑无效。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附件:1.质疑函
2.“****关于提供回应质疑材料的函” 的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