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路1号“原潮昆城”资产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2024年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路1号“原潮昆城”资产公开招租项目)。
2.2项目内容:**路1号“原潮昆城”位于**市**区**路1号,主楼、副楼,资产建筑面积6216.45m2;院落2216.99m2,院落内两层小楼(临时建筑1)和院内东侧**(临时建筑2),****商铺11间,其中:在租9间,空置1间,自用1间,自用商铺不在出租范围内。****商铺在内的办公场所综合体及其它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出租资产名称 | 规格 | 租金收缴方式 |
1 | **市**路1号(原潮昆城)建筑物 | 6216.45㎡ | 先交租后使用,租金一年一交 |
2 | **三菱 电梯(1号) | / | |
3 | **三菱 电梯(2号) | / | |
4 | 喷淋水泵 | / | |
5 | 消火栓泵 | / | |
6 | 8立方 不锈钢水箱 | / | |
7 | 8立方 不锈钢水箱 | / | |
8 | XL-21 电机专用配电柜 | XL-21 独立柜 | |
9 | blokset 进线柜 | BLOKSST | |
10 | blokset 馈线柜(1号) | BLOKSST | |
11 | blokset 馈线柜(2号) | BLOKSST | |
12 | 补偿柜 | / |
商铺信息如下:
序号 | 商铺名称 | 面积(m2) | 状态 | 备注 |
1 | 自北向南第1间 | 36 | 在租 | |
2 | 自北向南第2间 | 91 | 在租 | |
3 | 自北向南第5间 | 48 | 在租 | |
4 | 自北向南第6间 | 43 | 在租 | |
5 | 自北向南第7-1间 | 42.45 | 空置 | 消防通道 |
6 | 自北向南第7-2间 | 39.55 | 在租 | |
7 | 自北向南第8间 | 63 | 在租 | |
8 | 自北向南第9间 | 23 | 在租 | |
9 | 自东向西第1间 | 32 | 在租 | |
10 | 自东向西第2间 | 20.96 | 自用 | |
11 | 自东向西第3间 | 42.78 | 在租 |
2.3出租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3年11月30日止。装修免租期6个月。
2.4租赁的相关要求:
2.4.1水费、电费由承租方缴纳,水电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4.2除按《****关于印发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应具备的条款外,承租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a.擅自转租;b.擅自拆改、损坏房屋主体结构;c.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水费、电费;d.****商铺进行违法活动的;e.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化工品等经营的;f.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回收的。一旦有以上行为发生,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回收租赁的资产,承租方所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4.3按要求每年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4.4承租人根据经营需求,按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直至符合消防要求,改造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4.5租赁期间市政相关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4.6如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后需对房屋进行安全性检测,检测结果必须达到B级以上方可继续经营,安全性检测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5招租底价:第一年215万元,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投标租金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2投标人须提供与承租该物业首期租金合押金等费用相匹配的不少于300万元的资金存储证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市场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未在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根据《****关于印发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公司)系统内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不****公司)系统的经营性资产。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投标人均为无效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前台(**省**市盘****商务中心B座15楼)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①投标人需在“**木典采招投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的公告附件“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单位介绍信(需包含联系人的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
4.1.2网上获取: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17时30分前登录**木典采招投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以及文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时30分。**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1-****0852(工作日)。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可采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开户人:****
汇款开户行:****银行****公司**汇通支行
账号:250********24579141
4.4发票开具形式为:发票开具形式为:电子发票(专票、普票)(注:为保证招标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如为转账的请在转账备注栏填写****1971+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拓东路263号烟草大楼三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市拓东路263号烟草大楼三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网站》《**木典采招投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拓东路263号烟草大楼7楼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71-****36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盘****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人:张琼、高嘉敏、赵熙、李春丽、夏红艳、闫梅、申靖、赵德武
联系电话:0871-****5681-7115、****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