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滤砂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内容: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水厂滤砂采购项目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市**区鳌峰街道鳌江路8号
投标报价:****622.50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由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响应,每两组滤池进行更换,分为五次更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芳、钟松辉、林知佺、高艳萍、赵晨艳(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总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服务收费的标准计算并下浮50%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比率: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100—500的服务费比率1.1%。(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8603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公司未将招标人确认后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胶装于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中,****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21.3.2符合性检查”“情形12”的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
(2****委员会评议,**市****公司、****、**省******公司、晋******公司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评标标准与方法,进行评估,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市****公司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金额为****622元,单价汇总金额为****622.5元,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21.2条“(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的规定,****委员会评议,**市****公司投标总价应以单价汇总金额****622.5元为准。
(2)经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后,**市****公司、****单价汇总金额一致,同为最低价。根据招标文件《附件A: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二) 定标原则: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规定,经随机抽取,********一中标候选人。
4、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张秀鸿、黄丽婷/0591-****3306)、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刘东宏/0591-****3301)。
5、中标结果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01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东街104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591-****0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陈云/ 0591-****3306、****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话: 0591-****330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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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