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县飞线整治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现需对****2024年**县飞线整治一期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拟采购一批****2024年**县飞线整治一期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不划分标包,取一名成交供应商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飞线整治服务 |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1批 | 采购人指定地点(**省**市**县)机动车可达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完成。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项目预算:含税人民币130万元。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130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5 项目类型:货物类。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颁发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 人且具备注册于供应商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持有者为法人外其他人须提供从2024年7月份至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有需要,****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选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书等,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1.4.供应商须承诺:
(1)成交后为承担项目的全部人员购买金额不少于90万/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履行项目施工时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材料,均达到供应商针对施工材料的所有要求。
(3)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要求承诺书。
(4)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
(以上承诺须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1.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签订的一份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如提供单项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付款条件。如提供框架合同的,以订单实施时间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的,除须提供上诉关键合同条款外,还须提供具体订单或发票或审计单等,未提供具体订单或发票或审计单等,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无法界定是单项合同或是框架合同的,以发票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近两年(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仙来东大道89号
邮 编:338099
联 系 人:彭经理
电 话:0790-****01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丁公路38号
邮 编:330002
联 系 人:罗清檑
电 话:191****1952
电子邮件:****@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