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深16井钻井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675409L | 建设单位法人:孙国庆 |
于佳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市**区西柳街4****事业部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潼深16井钻井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云门街道吉福村16组 |
经度:106.****67000 纬度: 30.****1300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8 |
渝(合)环准〔2022〕0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00 |
16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67540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渝佳****公司 |
915********469571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6MA5YMRFM6L | 竣工时间:2023-09-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临时占地32.79亩,约21861m2。**1座井场5500m2(长100m×宽55m)、井场配套设施及生活区;**道路53m,维修道路1600m。不涉及集中施工营地。 钻井井型为定向井,设计井垂深4420m、斜深4900m,目的层位茅二段。采用ZJ50D钻机钻进,依托当地网电供电,钻井工程主要包括钻机设备安装、钻井作业、固井作业、井控作业等全过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临时占地约21190m2。**1座井场5500m2(长100m×宽55m)、井场配套设施及生活区;**道路53m,维修道路1600m。不涉及集中施工营地。 钻井井型为定向井,实际井深4680m,目的层位茅口组。采用ZJ50D钻机钻进,依托当地网电供电,钻井工程主要包括钻机设备安装、钻井作业、固井作业、井控作业等全过程。 |
临时占地规模减少671m2,主要为环评阶段核算误差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用“导管+三开”常规钻井工艺,并分段采用套管进行固井。采用水基钻井液钻进,不涉及油基钻井液。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导管+三开”常规钻井工艺,并分段采用套管进行固井。采用水基钻井液钻进,不涉及油基钻井液。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钻井废水使用废水罐暂存,并转至清洁化操作平台,加入生石灰(氧化钙)和絮凝剂使其沉淀。沉淀后上清液暂存于废水罐中回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完井后与钻井剩余废水一并委托****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外运处置。 水基岩屑、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岩屑堆放区,采用岩屑罐暂存,****砖厂(****建材厂)进行**化利用。 钻井机械设备润滑、保养产生的废油暂存于清洁化操作平台内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m2。危废暂存间采取“四防”措施,并设置围堰或托盘,完钻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转****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他与环评阶段一致 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及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岩屑堆放区,定期转运至******公司**化利用 项目施工期间为进行设备大修,无废油产生 |
项目废水产生期间,****剩余处理不足,故转****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水基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污泥产生期间,****建材厂关于处置能力不足,因此拉运至******公司**化利用 项目施工期间为进行设备大修,无废油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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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设施 | / | 清洁化操作平台内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对钻井废水进行预处理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发电机房、基础减振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修建降噪柴油发电机房和泥浆泵房,设备进行减震安装 |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防渗规范,划分重点防渗区域及一般防渗区域;井场内井口、井架及设备基础区域、油罐及水罐区、应急池、燃烧池及集酸坑、清洁生产操作平台、泥浆储备罐区、隔油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区清污分流排水沟、旱厕;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 本工程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井场内井口、井架及设备基础区域、油罐及水罐区、应急池、燃烧池及集酸坑、清洁生产操作平台、泥浆储备罐区、隔油池等区域,一般防渗区为清污分流排水沟、旱厕及井场其他区域。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弃水基岩屑、废弃水基泥浆、废水罐污泥由岩屑收集罐进行收集,采取随钻处理措施,钻井完钻后的泥浆,对密度较高的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通过岩屑收集罐收集,然后经压滤设备压成****砖厂综合利用。废弃设备零件、废包装材料袋****回收站;废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采取“四防”措施,并设置围堰或托盘,完钻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完钻后外运云门街道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 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随钻处理,收集后转运至******公司**化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储存于生活垃圾箱内,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本项目钻井施工期间未进行设备大修,无废油产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要求,未分类收集的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项目施工期含油废废棉纱手套未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后统一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符合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总体全面复垦为旱地,对边坡等不局部复垦耕地条件的种植草本植物恢复生态。复垦率及工期、植被恢复期。复垦率100%,钻井完工后进行复垦,施工期3个月。复垦种植恢复期2年。复垦土壤:主要采用耕植土堆放区耕植土以及其他临时占地原有耕植土。复垦范围:若无开采价值,井场除保留井口封井装置区外全部拆除,平整、翻耕、培肥改良复垦。若后续具有开发价值,根据后续地面集输工程征用占地,对占地墙外的区域全部拆除,平整、翻耕、培肥改良复垦。包括井场及井场外的油水罐区、泥浆罐区、生活区、燃烧池、耕植土堆放区、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岩屑堆放区、应急池以及边坡等。复垦要求:对土壤进行翻耕、平整及培肥改良。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复垦方案经过专门设计,满足相关要求,技术上可行。投资约较少,经济上可行。可有效恢复占用基本农田和恢复生态环境。 临时用地先清除地表的建筑,再用井场建设时的表层耕植土土作为种植土,进行植被恢复。恢复流程为:钻井完成→拆除建(构)筑物→清理场地→人工松土→将土覆盖→整理摊铺耕植土方→交付农民复耕。钻后及时对井场以及临时设施(生活区)和清洁生产操作平台等,进行生态恢复,可恢复为旱地;恢复用土利用钻前工程施工时剥离的表层耕植土,表层耕植土放置在表层。钻后对燃烧池、对集酸坑进行覆土回填,种植普通杂草绿化恢复生态,覆土回填底层采用的砾石覆盖回填,回填厚度为30cm;中间层采用厚度为15cm的粗砂石土回填;顶层采用厚度为35cm的预先剥离的表土进行覆盖(取土来自井场设置的耕植土堆放区)。 | 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划分了施工范围线,并很好的执行在施工范围内作业;对施工造成破坏的植被和农作物进行了恢复和赔偿;设置临时排水沟;耕植土堆放场;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及地面设备的搬迁,目前潼深16井已完成地面工程建设,对钻井施工期间应急池进行了回填,对耕植土堆放场及生活区等临时用地进行了复绿复垦,目前现场仅燃烧池暂未拆除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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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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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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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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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总体全面复垦为旱地,对边坡等不局部复垦耕地条件的种植草本植物恢复生态。复垦率及工期、植被恢复期。复垦率100%,钻井完工后进行复垦,施工期3个月。复垦种植恢复期2年。复垦土壤:主要采用耕植土堆放区耕植土以及其他临时占地原有耕植土。复垦范围:若无开采价值,井场除保留井口封井装置区外全部拆除,平整、翻耕、培肥改良复垦。若后续具有开发价值,根据后续地面集输工程征用占地,对占地墙外的区域全部拆除,平整、翻耕、培肥改良复垦。包括井场及井场外的油水罐区、泥浆罐区、生活区、燃烧池、耕植土堆放区、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岩屑堆放区、应急池以及边坡等。复垦要求:对土壤进行翻耕、平整及培肥改良。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复垦方案经过专门设计,满足相关要求,技术上可行。投资约较少,经济上可行。可有效恢复占用基本农田和恢复生态环境。 临时用地先清除地表的建筑,再用井场建设时的表层耕植土土作为种植土,进行植被恢复。恢复流程为:钻井完成→拆除建(构)筑物→清理场地→人工松土→将土覆盖→整理摊铺耕植土方→交付农民复耕。钻后及时对井场以及临时设施(生活区)和清洁生产操作平台等,进行生态恢复,可恢复为旱地;恢复用土利用钻前工程施工时剥离的表层耕植土,表层耕植土放置在表层。钻后对燃烧池、对集酸坑进行覆土回填,种植普通杂草绿化恢复生态,覆土回填底层采用的砾石覆盖回填,回填厚度为30cm;中间层采用厚度为15cm的粗砂石土回填;顶层采用厚度为35cm的预先剥离的表土进行覆盖(取土来自井场设置的耕植土堆放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划分了施工范围线,并很好的执行在施工范围内作业;对施工造成破坏的植被和农作物进行了恢复和赔偿;设置临时排水沟;耕植土堆放场;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及地面设备的搬迁,目前潼深16井已完成地面工程建设,对钻井施工期间应急池进行了回填,对耕植土堆放场及生活区等临时用地进行了复绿复垦,目前现场仅燃烧池暂未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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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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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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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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