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深14井钻井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675409L | 建设单位法人:孙国庆 |
于佳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市**区西柳街4****事业部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潼深14井钻井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镇兴胜村2组 |
经度:106.****66553 纬度: 30.****7374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17 |
渝(合)环准〔2021〕1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00 |
16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67540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渝佳****公司 |
915********469571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6MA5YMRFM6L | 竣工时间:2022-1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潼深14井位于**市**区**镇兴胜村2组,****油田****公司在**气田新部署的1口常规天然气预探井,井型为直井,设计井深4462m,目的层位志留系龙马溪组,导管段采用**钻进,一开~三开采用水基泥浆钻进。 | 实际建设情况:**井场5500m2,规模为100×55m;**入场道路150m,村道补偿400m,乡道补偿7700m,**应急池500m3,**清洁生产操作平台1套(450m2),修建A类放喷池2座,**井队临时板房生活区1套,厕所1座以及钻井临时房屋;实际实施了潼深14井,潼深14井实际井深4601m,目的层为茅口组,井型为定向井,井别为预探井,射孔及酸压测试完井。 |
占地面积减小5705m2,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目前井场已复垦复绿,占地面积减小主要原因为环评阶段核算误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设计井深4462m,完钻层位为志留系龙马溪组。钻井工程采用ZJ50DB型钻机,导管采用**钻井液,一开、二开、三开采用水基聚合物钻井液。测井、取心、录井主要就是取样分析地质等情况。对可能的油、气层进行的中途测试。中途测试方法为钻杆工具中测。全井段施套管保护+水泥固井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井深4601m,完钻层位为志留系龙马溪组。钻井工程采用ZJ50DB型钻机,导管采用**钻井液,一开、二开、三开采用水基钻井液。目前钻井设备已撤场。实际未进行取心及中途测试,钻井过程中实时录井,每开次完钻后进行测井作业。全井段施套管保护+水泥固井 |
实际井深4601m,钻井实际深度根据实际钻井情况调整,主要根据实际钻入目的层情况决定,不影响钻井目的层,其余内容与环评一致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实际施工过程未进行取心及中途测试作业,其余内容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钻井废水全部回用于钻井补充泥浆的配置,完钻阶段钻井废水暂存在清洁生产操作平台的废水罐内,经预处理后,拟交由******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水基岩屑及钻井废弃泥浆收集至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内的岩屑罐暂存,拟交由****建材厂处理。 钻井产生的废油由回收桶收集,贮存于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内,储存能力为1m3,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设置围堰或托盘,完钻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对酸化废水在井场进行预处理后拟交由******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废水优先回用于水基泥浆配置,剩余部分转****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水基岩屑及钻井废弃泥浆收集至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内的岩屑罐暂存,转运至******公司**化利用 实际钻井过程中未进行设备大修 对试气废水在井场进行预处理后转****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过程中******公司剩余处理能力不满足要求,因此转****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实际建设过程中****建材厂剩余处理能力不满足要求,因此转运至******公司**化利用 实际钻井过程中未进行设备大修,无废油产生 实际建设过程中******公司剩余处理能力不满足要求,因此转****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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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设施 | / | 清洁化操作平台内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对钻井废水进行预处理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发电机房、基础减振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修建降噪柴油发电机房和泥浆泵房,设备进行减震安装 |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防渗规范,划分重点防渗区域及一般防渗区域;钻井基础区域、发电机房基础、柴油罐区、应急池、放喷池、集酸池、危废暂存区、岩屑堆放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区为隔油池、泥浆储备罐区、清污分流区域、旱厕、井场部分区域。 | 本工程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钻井基础区域、发电机房基础、柴油罐区、应急池、放喷池、集酸池、危废暂存区、岩屑堆放区等区域,一般防渗区为隔油池、泥浆储备罐区、清污分流区域、旱厕、井场部分区域。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钻井岩屑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岩屑收集罐进行收集,暂存岩屑堆放区,外运砖厂等综合利用处置。废水基泥浆收集后及时外运**化处理;沉****砖厂等综合利用处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现场配备废油回收桶,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并采取防渗、防雨、防风、防晒,设置围堰保护措施,完钻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 废水基泥浆和钻井岩屑随钻处理,收集后转运至******公司**化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储存于生活垃圾箱内,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本项目钻井施工期间未进行设备大修,无废油产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要求,未分类收集的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项目施工期含油废废棉纱手套未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后统一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符合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充分利用区域内地形地貌,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在满足施工条件下,严格控制临时施工作业带,临时占地应避开植被良好区以及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地段,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同时根据地形减少挖方、填方量,做到工程土石方平衡。施工期应避开雨天与大风天气,减少水土流失量。井场表面铺一层碎石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周场围修临时排水沟。在地面工程场平开挖时,尽可能将表土、底土和适于植物生长的土壤进行保护堆存,及时堆放在就近表土对存区,作为井场复垦时所需的复垦土源;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施工现场,对可以进行植被恢复的场地覆盖表土,做到及时对场地绿化。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加强对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耕植土堆放区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增加区域绿地面积,对主干道两侧选用区内主体树种和特点树种进行配置,并间以与此相协调的灌木和地被植物。土地复垦工作应遵循“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 592 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并优先用于农业。 | 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划分了施工范围线,并很好的执行在施工范围内作业;对施工造成破坏的植被和农作物进行了恢复和赔偿;设置临时排水沟;耕植土堆放场;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及地面设备的搬迁,采取复绿复垦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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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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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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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充分利用区域内地形地貌,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在满足施工条件下,严格控制临时施工作业带,临时占地应避开植被良好区以及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地段,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同时根据地形减少挖方、填方量,做到工程土石方平衡。施工期应避开雨天与大风天气,减少水土流失量。井场表面铺一层碎石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周场围修临时排水沟。在地面工程场平开挖时,尽可能将表土、底土和适于植物生长的土壤进行保护堆存,及时堆放在就近表土对存区,作为井场复垦时所需的复垦土源;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施工现场,对可以进行植被恢复的场地覆盖表土,做到及时对场地绿化。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加强对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耕植土堆放区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增加区域绿地面积,对主干道两侧选用区内主体树种和特点树种进行配置,并间以与此相协调的灌木和地被植物。土地复垦工作应遵循“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 592 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并优先用于农业。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划分了施工范围线,并很好的执行在施工范围内作业;对施工造成破坏的植被和农作物进行了恢复和赔偿;设置临时排水沟;耕植土堆放场;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及地面设备的搬迁,采取复绿复垦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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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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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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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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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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