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深6井钻井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675409L | 建设单位法人:孙国庆 |
于佳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市**区西柳街4****事业部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潼深6井钻井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钱塘镇学堂村7组 |
经度:106.****42000 纬度: 30.****0800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11 |
渝(合)环准〔2021〕0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000 |
44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67540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渝佳****公司 |
915********469571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6MA5YMRFM6L | 竣工时间:2023-07-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潼深6井位于**市**区钱塘镇学堂村,****油田****公司在**气田新部署的1口常规天然气预探井,井型为直井,设计井深4357m,主探茅二段**岩与栖二a段**岩,兼探茅口组顶部岩溶储层,导管段采用**钻进,一开~三开采用水基泥浆钻进。 | 实际建设情况:**井场5500m2,规模为100×55m;**入场道路37m,**应急池900m3,**清洁生产操作平台1套(450m2),修建A类放喷池2座,配套建设20m3集酸坑,**生活区位于在井场外南侧距井口125m以外的空地,生活区采用活动板房,井场外和生活区各修建1座厕所;实际实施了潼深6井,潼深6井实际井深5706m,目的层为茅口组,井型为水平井,井别为预探井,射孔及酸压测试完井。 |
井型由直井变为水平井,井深由4357m增加至5706m。主要原因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直井段油气显示效果较差,为避免投资浪费及井场重复建设的环境影响,因此在原有四开直井段基础上侧钻水平段,并取得了良好的试气效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导管段采用**钻进,一开~三开采用水基泥浆钻进。洗井、射孔、酸化、测试放喷完井 | 实际建设情况:导管段采用**钻进,一开~四开采用水基泥浆钻进。洗井、射孔、酸化、测试放喷完井 |
井型由直井变为水平井,井深由4357m增加至5706m。主要原因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直井段油气显示效果较差,为避免投资浪费及井场重复建设的环境影响,因此在原有四开直井段基础上侧钻水平段,并取得了良好的试气效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钻井作业主要包括钻进、钻进辅助作业、固井和完井等过程。采用“导管+三开”钻井工艺,并分段采用套管进行固井。 生产废水使用废水罐暂存,并转至清洁化操作平台,加入生石灰(氧化钙)和絮凝剂使其沉淀。沉淀后上清液暂存于废水罐中,完井后与燃烧池、集酸坑废水交由******公司****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污泥与水基钻屑一起外运进行制砖等**化利用。 水基岩屑收集后暂存于清洁化操作平台的岩屑堆放区,交由******公司外运至武****公司进行制砖等**化利用。钻井机械设备润滑、保养产生的废油暂存于清洁化操作平台内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m2,完钻后回收利用或或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潼深6井为“导管+四开”钻井工艺,井深5706m,井别为水平井、井型为预探井,全过程采用水基泥浆钻井,四开采用裸眼完井 场外雨水处理方式与环评一致,钻井废水井收集有优先回用于水基泥浆配置,无法回用部分****水厂****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试气废水经收集预处理后部分拉运至潼深7井综合利用,剩余部分****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水基岩屑及废水基泥浆收集预处理后暂存于清洁化操作平台的岩屑堆放区,外****公司及**区隆琴建材进行制砖等**化利用。项目钻井施工期间无设备大修,无废油产生。 |
井型由直井变为水平井,井深由4357m增加至5706m。主要原因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直井段油气显示效果较差,为避免投资浪费及井场重复建设的环境影响,因此在原有四开直井段基础上侧钻水平段,并取得了良好的试气效果 项目废水产生期间,******公司****处理站剩余处理能力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因此****水厂****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水基岩屑及废水基泥浆产生期间,武****公司剩余处理能力不能满足本项目水基岩屑处置需求,因此转****公司及**区隆琴建材进行制砖**化利用;项目钻井施工期间无设备大修,无废油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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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设施 | / | 清洁化操作平台内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对钻井废水进行预处理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发电机房、基础减振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修建降噪柴油发电机房和泥浆泵房,设备进行减震安装 |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防渗规范,划分重点防渗区域及一般防渗区域;井场污染区(设备基础硬化区)、应急池、清洁化操作平台、燃烧池及集酸池、油罐区、后期临时储酸罐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区为井场清洁区(非设备基础硬化区域)、水罐区。 | 本工程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井场污染区(设备基础硬化区)、应急池、清洁化操作平台、燃烧池及集酸池、油罐区、后期临时储酸罐区等区域,一般防渗区为井场清洁区(非设备基础硬化区域)、水罐区。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导管段岩主要作为铺垫井场道路使用;水基岩屑由岩屑收集罐进行收集,固化罐进行固化后暂存岩屑堆放区,交由******公司外运至武****公司进行制砖等**化利用。废水罐污泥经收集后外运武****公司进行制砖等**化利用。钻井过程中废油的主要来源是:机械(泥浆泵、转盘、链条等)润滑废油;清洗、保养产生的废油,废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油去向:现场配备废油回收桶,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并采取防渗、防雨、防风、防晒,设置围堰保护措施,完钻后回收综合利用或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 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随钻处理,收集后转****公司及******公司**化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储存于生活垃圾箱内,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本项目钻井施工期间未进行设备大修,无废油产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要求,未分类收集的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项目施工期含油废废棉纱手套未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后统一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符合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在施工过程中需重视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严格落实各项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达到对生态环境扰动影响最小化,并在相应时期对造成的生物损失进行必要的恢复与补偿。具体措施如下: 在满足施工条件下,严格控制临时施工作业带,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期应避开雨天与大风天气,减少水土流失量。井场采用水泥硬化,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周场围修临时排水沟。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范,建立施工期生态环境监理制度,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开辟施工便道。对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裸露地表,应及时采取绿化措施,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乔灌木及草本品种。对本工程施工临时占用的耕地,在施工期根据占用面积给予影响人口相应的补偿,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恢复、农业复垦,及时归还农户耕种。土地复垦工作应遵循“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要求,编制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并优先用于农业。 | 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划分了施工范围线,并很好的执行在施工范围内作业;对施工造成破坏的植被和农作物进行了恢复和赔偿;设置临时排水沟;耕植土堆放场;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及地面设备的搬迁,目前潼深6井正在建设地面工程,除井场、应急池及燃烧池等因地面工程使用暂未复垦外,耕植土堆放场、临时生活区等区域已采取复绿复垦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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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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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需重视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严格落实各项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达到对生态环境扰动影响最小化,并在相应时期对造成的生物损失进行必要的恢复与补偿。具体措施如下: 在满足施工条件下,严格控制临时施工作业带,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期应避开雨天与大风天气,减少水土流失量。井场采用水泥硬化,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周场围修临时排水沟。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范,建立施工期生态环境监理制度,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开辟施工便道。对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裸露地表,应及时采取绿化措施,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乔灌木及草本品种。对本工程施工临时占用的耕地,在施工期根据占用面积给予影响人口相应的补偿,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恢复、农业复垦,及时归还农户耕种。土地复垦工作应遵循“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要求,编制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并优先用于农业。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划分了施工范围线,并很好的执行在施工范围内作业;对施工造成破坏的植被和农作物进行了恢复和赔偿;设置临时排水沟;耕植土堆放场;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及地面设备的搬迁,目前潼深6井正在建设地面工程,除井场、应急池及燃烧池等因地面工程使用暂未复垦外,耕植土堆放场、临时生活区等区域已采取复绿复垦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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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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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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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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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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