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二(青林南路、基隆西街、丙一路、新竹北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二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0】138号及长发改审批字【2021】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二(青林南路、基隆西街、丙一路、新竹北路)绿化工程;
2.2招标控制价:176.3928万元(其中青林南路招标控制价40.006万元;基隆西街招标控制价65.9324万元;丙一路招标控制价32.3052万元;新竹北路招标控制价38.1492万元);
2.3招标范围:共计划分1个标段,具体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园区,新竹北路起点丙一路,终点基隆中街;青林南路起点基隆街,终点丙一路;基隆西街起点新竹路,终点青林路;丙一路起点青林路,终点新竹路;
2.5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青林南路、基隆西街、丙一路、新竹北路4条路配套绿化工程。具体包括栽植乔木、模纹及地被等;
2.6计划工期:建设期2024年11月22日开工至2025年1月7日竣工,工期46日历天;养护期为建设期结束后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招 投 标 交 易 主 体 及 有 关 方 面 登 录 (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交易中心(****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217】开标室;
5.3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或**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153****5719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经开区**路600号5层501室
联系人:白明弘
电话:0431-****1755
****管理部门:长****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9829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邮编: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