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智慧停车系统和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县公共智慧停车系统和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公共智慧停车系统和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资金预算:本项目的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有偿使用费用组成,项目建设投资为1095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113万元,有偿使用费用20000万元,总投资合计33066万元,由本项目受让方自筹解决,****银行贷款支持。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县公共智慧停车系统和公共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
1、停车泊位**及改造工程:项目拟新增停车泊位3965个,建设内容为停车泊位划线,智能化建设,配置摄像设备、地磁设备等;拟升级改造已有路内停车泊位780个,建设内容为对已有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改造,配置摄像设备、地磁设备等;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并接入统一的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上述**及改造停车泊位合计4745个。
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项目拟建设390套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其中县**域配置350套、镇区配置40套,并配置相应的变压设备、充电站集群监控管理系统、****电站配套设施。
3、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程:项目拟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共计2707根,对应充电接口5414个。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3年(即从签订项目有偿使用协议之日起后三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27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时/分(**时间)
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6 日17时00分。提问为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形式,通过邮箱提出。邮箱地址:****@163.com
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4年 10月28日,统一在**省公共**交 易平台 (**) (https://ygp.****.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 (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
1、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市**区体育北路2****中心六楼) 1 号多功能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个,大于或等于3个均可直接参加。****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9-****075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工、卢工
电 话:020-****3598
传 真:020-****3598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财政局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9-****46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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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