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44线川主寺至九寨沟县城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完善提升工程施工标段
G544线川主寺至**县城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完善提升工程施工标段(G544线川主寺至**县城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 完善提升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 G544线川主寺至**县城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完善提升工程施工标段(G544线川主寺至**县城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 完善提升工程施工标段)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99****3735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99****3735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139****8835 |
开标地点 | 标室28(**) | 开标时间 | 2024-10-21 09:30:00 |
公示期 | 2024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8857.0000 |
流标 | 流标 | ||
流标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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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 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 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 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 题等) | 综合评审得分 或 备注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其他说明: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102分)=评标价得分(满分100分)+2分(信用得分),因系统评标价得分小数点保留2位数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保留小数点4位数不一致,故以修正后保留4位小数的得分为准。本项目评标基准价:****6428.24元。本项目招标人为:**兴蜀公路****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建设规模:1、路基工程:路基挖方176万方,路基填方149万方;2、桥梁、涵洞;大桥585m/2座,分别是高田大桥278m、石背高架桥307m; 中桥394m/5座,分别是柘村G319跨线桥98m、六市分离立交66m、黄家里分离立交82m、海潭分离立交82m、黄桥分离立交66m;匝道139m/2 座;涵洞通道共1259. 58m;3、隧道:特长隧道6430m/1座为**隧道,隧道左幅长3210m,右幅长3220m;上述隧道III级围岩700m,IV级围岩2717.5m,V级围岩2932.5m,明洞80m;4、防护工程: 2.13万立方,排水工程2.51km。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类似业绩,建设规模:本合同段主要工程量:国道347线**两**至**壤口段公路 提升改建工程MH2标位于**省****县,起于色尔古乡(起点桩号K32+000)途经维古乡、木苏乡,止于双溜索乡(终点桩号K69+120),原路利用道路里程K56+200~K62+600,长6400米,全长37.011公里,全线平均海拔2002m,设计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23333m2,标志标牌127套,道口标柱99个,凸反射镜2个;绿化工程:乔木、灌木2406株,回填种植土1490 m3,撒播植草46158㎡,喷播植草15084㎡。钻爆法隧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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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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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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