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
**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
澄清与修改文件第5次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4-10-22
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项目来源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华主任 | 监督部门电话 | 0411-****3565 |
标段(包)名称 | **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续建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001 |
原开标时间 | 2024-10-23 09:30 |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 2024-10-28 09:30 |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 1、本次招标的招标方式为控制价/基准价报下浮率的总价包干模式(除土石方及路灯结算方式详见投标报价说明)。本次招标基准价清单详见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基准价清单含税总价为****3286.00元,投标人投标含税报价总价=(招标基准清单含税总价****3286.00元-****000.00元)*(1-下浮率)+****000.00元。根据公布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下浮率需大于(100%-97.9%),即大于2.1%。 2、本次招标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包括投标人上传的系统软件版本(lntbx)报价,因系统原因必须上报软件版,招标人不要求投标进行系统软件投标,投标人投标的软件版报价亦不作为本次开标、评标的依据,即软件版报价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参与评标;实质性响应文件以PDF版本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投标报价说明为准。 3、本项目暂列金 200 万元(单独列项,含税价,不参与投标下浮)。**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前期已完成部分工程内容建设,具体见“完成施工范围确认单”。本次工程招标系在原有工程基础上的续建施工,续建承包人可能对前期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如果前期工程施工单位不配合,则可能发生质量纠纷,会影响本工程整体建设进度。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续建工程增加暂列金 200万元,发包人可委托续建工程承包人处理此类质量纠纷。 4、投标人可将系统软件版本(lntbx)的暂列金 200万元填写到单位工程(道路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其他费用里,但不作为最终评标、定标依据。最终评标、定标依据仍将按照发标时的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格式罗列,并不予调整。 5、本标段开标时间延期,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现修改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9:30时。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现修改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9:30时。 |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 吴禹霖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 152****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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