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的**市斯康****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预披露公告
项目名称 | ****持有的**市斯康****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 | ||||||||||||||
预披露起始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9:00 | 预披露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17:30 | ||||||||||||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市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项目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介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花园街**科技大厦十七层F室 | 公司类型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持有产(股)权 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市斯康****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生态**监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制造;安全咨询服务;认证咨询;**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注册地 (地址) | **市**区**北路108号办公楼 | 法定代表人 | 仝克琪 | ||||||||||||
成立时间 | 2002-04-26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48810D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1 | **** | 100% | 是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903.56 | 436676.96 | 420102.51 | |||||||||||||
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4518.09 | ****473.26 | ****044.83 | |||||||||||||
财务审计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字号 | 国鉴专字(2024)0126号 | 财务审计区间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
四、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
决策机构 | ****董事会 | ||||||||||||||
决策文号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 ||||||||||||||
批准机构 | / | ||||||||||||||
批准文号 | / | ||||||||||||||
注:本次交易仅经过转让方有效的内部决策,尚未获得有权部门批准,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风险。 | |||||||||||||||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注: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自身受让股东身份确认和股份过户等所需一切资格条件和手续,若因意向受让方资格和受让条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有权部门批准而导致无法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六、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7832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万工,联系电话:0551-****703(**市**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4楼) | ||||||||||||||
技术支持 电话 | 0512-****8516 |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转让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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