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工业园路9号琥珀假日天地南地块1#101-109共9间商铺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202410HN3069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0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 年11月5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工业园路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元) | 挂牌底价/首年月租金(元) | |
1 | ****工业园路9号南地块1#101-109共9间商铺 | 2047.85 | 50000 | 95879 | |
租赁期限 | 6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2个月(包含在总租赁期内) |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2年起至第5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逐年递增2%,第6年维持不变。租约到期,经双方协商后,采用场内协议的方式签订续租合同,总出租期限(含首次出租期限和续租期限)不得超过10年,续租期内每年租金按照第6年租金来计算。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6个月一付,先支付后使用 | 履约保证金(元) | 首年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标的概况 | 标的为****工业园路9号琥珀假日天地项目南地块 1#商住楼(商业部分)101-109商业用房,****农场路,南至工业园路,西至****苑,****农场路一横路。周围基础设施健全,购物,就医,休闲、娱乐等较便捷。设施完备,交通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周边空气较好,物业管理较好。 外部配套情况:****中学、****小学等,银****银行(**金鸡岭支行)、中国银行(**路支行)等;附近有抱坡溪湿地公园、****博物馆、万悦新天地等,配套设施较完善。该地段位交通较方便,客流量一般。 周边的公交线路有 251路公交路线,公共交通便捷度一般。 项目具体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书。 | ||||
租赁用途 | 用于商业经营。不得经营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商铺建设未预留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如经营餐饮,需后期改造增加上述设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另报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并经环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若遇业主投诉,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整改。)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28日 | ||||
评估机构及报告编号 | **中立公鉴房地产****公司 皖中立公鉴【2024】房估字第06405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招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68334X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张宇 经济类型:****公司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对**琥珀假日天地南地块1#101-109共计9间商铺整体公开租赁的申请OA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竞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应维持现有房屋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7、承租方不得转租、****商铺,****商铺的全部或部分,不得与他人互换经营。 8、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琥珀假日天地项目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琥珀假日天地项目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琥珀假日天地项目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南地块1#101暂作为临时售楼部使用,签订合同后30日内移交给承租方。 2、****商铺均按现状公开竞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自行****商铺状况,****商铺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商铺提出异议。商铺租赁面积以招租方提供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为准。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琥珀假日天地项目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省**市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至 2024年11月5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 2024年11月5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产交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为5年总租期租金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工业园路9号南地块1#101-109共9间商铺 | 2024年10月23日9:00 | 2024年11月6日9:00 | 5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业务部 王女士 ****242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8002 | ||||
单位地址 | ****政府****中心3楼6号窗口 **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交易所 **市**区****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4****政府****中心大楼北侧)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