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信息
****基地周边提升项目WS-03-07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市五山镇麻坑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872°,北纬25.2594°,地块总面积为8145.57m2。
二、地块土地用途
本次调查地块过去为五山镇麻坑村集体土地,调查****林业站的办公区和宿舍、水浇地和水塘,有多栋1-3层混凝土结构房屋;2021年办公楼已闲置,宿舍楼部分空置,****政府人员临时居住;20年到21年期间,调查地块场地内的水塘进行了填土平整,回填土来自调查地块北侧****基地的开挖时产生的多余土方,该土方为农用地的土壤,不涉及污染土壤。2024年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文化用地(文号:乐府复[2024]14号),地块内开始进行建筑物的拆除,拆除物尚未完全清理完毕,拆除后现阶段尚未进行建设或其他用途。
本次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现状地类主要涉及农用地。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
根据最新地块规划条件(见附件1),拟将本次调查地块的用地性质变更为文化用地。
三、调查依据与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省实施办法》(**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环境局****改革局****信息化局******局******局******管理局****运输局****水务局****管理局****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指南的通知》(韶环[2021]26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委托,****对****基地周边提升项目WS-03-07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以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有可能的污染源,为地块环境管理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四、调查情况摘要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通过对地块周边污染源分析,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水浇地、省道、****电站。地块无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通过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良好,重金属含量较低,重金属检出数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或土壤背景值要求,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地块基本无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因此,本地块历史上未曾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未从事过《**市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重大污染源。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适用于文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