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亿平方米新能源锂电池材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065
地 址 :****中心**街西侧
电子邮件 :****@163.com
项目名称 | ****年产1亿平方米新能源锂电池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区高标准厂房3期3号楼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瑞****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1亿平方米新能源锂电池材料项目位于****工业园区高标准厂房3期3号楼,占地面积约5044.44m2,建筑面积约20500m2,属**项目。项目购置高精度隔膜涂布生产线、高速分切机、在线CCD瑕疵检测、涂覆材料制造设备、研磨制浆设备、空压机、冷水机组、净化空调等生产设备生产半固态电池高端隔膜。 项目以废PE基膜、氧化铝、纯水、勃姆石、磷酸钛铝锂、粘结剂、硅酸钙、石墨烯浆料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基膜处理、放卷、涂布、烘干、收卷、分切、检验、包装等工序年产化新能源锂电池特种材料(半固态电池高端隔膜)1亿平方米。 项目属**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配料粉尘经过、投料口密闭、湿式作业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电子工业”中电子专用材料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厌氧/好氧+沉淀+过滤”处理后,与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的浓缩废水一并通过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涂布机、分切机、制浆设备、研磨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隔膜裁切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置,废过滤介质、废RO膜由供应商回收处置;产生的污泥、废水处理固废、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