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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金涵琼堂村规****中心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建发〔2024〕8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能推动城市路网体系建设,加快琼堂片区经济发展,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金涵琼堂村规****中心段)(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蕉**金涵乡琼堂村。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道路起点位于104国道,道路总长259.264m,规划红线宽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 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71.38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请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委员会****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项目年综合能耗4.18(运行期间)吨标准煤,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审查,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请据此批复文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及项目建设“六制”要求,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批后,方可报建施工。
宁****改革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