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馬交石炮台馬路交通事務局辦事處之保安服務」
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運輸工務司司長。
2. 進行招標程序的實體:交通事務局。
3. 招標名稱:馬交石炮台馬路交通事務局辦事處之保安服務。
4. 提供服務的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辦事處。
5. 標的:為位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交通事務局辦事處提供保安服務,範圍包括地庫B1層至B3層、地下大堂至十二樓半層(其中一樓至四樓為公共停車場範圍而不屬是次服務範圍)。
6. 投標書的有效期:自開標之日起計90(九十)日期間,可根據招標方案的規定延期。
7. 底價:不設底價。
8. 提供服務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9. 臨時擔保:澳門元370,000.00(澳門元叁拾柒萬元),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10. 確定擔保:判給總價金的4%(百分之四),獲判給者須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11. 投標者的資格:
1)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安業務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2)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從****公司;
3)不接納投標者以**經營合同形式參與競投。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五)下午五時。
倘上述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交通事務局停止辦公,則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五樓多功能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倘截標日期因第12點所述原因被順延,又或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交通事務局停止辦公,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27條所預見的效力,投標者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以便向開標委員會提出聲明異議及/或對其所提交的投標書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開標開始的時刻為止,可於辦公時間內在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6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查閱競投案卷,其副本可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取得,每份價格為$200.00(澳門元貳佰元正)。亦可於交通事務局的網頁查閱競投案卷及免費下載。
15. 投標書的評標標準:
15.1 標書價格(佔評分60%);
15.2 保安公司的資歷要求、運作規模、營運計劃及進場交接方案(佔評分15%);
15.3 過往三年在澳門提供同類規模的保安服務經驗(佔評分15%);
15.4 執行是次服務保安員資歷(佔評分10%)。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刊登作澄清及補充說明文件的公告之日起至公開開標之日期及時刻止,投標者可前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了解有否上述附加說明文件,又或可於交通事務局網頁查閱。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