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称:**市柏松街-凤栖路道路工程 EPC 总承包 1.2 工程地址:**省**市**东北片区,西起现状**路,南至现状晓庄街 1.3 工程概况:包括道路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供热、电缆排管、道路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以及其它附属工程。本次拟建段拟建地点西起现状**路,南至现状晓庄街,道路全长约 1135m,其中柏松街道路西起现状**路,**上和逸景 11#楼东侧,全长约 680m,标准段道路红线宽 30m,凤栖路道**起规划柏松街,南至现状晓庄街,全长约 455m,标准段道路红线宽 20m。改造现状工程内容包括以上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1.4 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1.5 品牌要求: / 1.6 交货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工程完工止 1.7 交货地点:**市柏松街-凤栖路道路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部 1.8 技术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执行并符合设计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材料执行,GB/T21144-2023《混凝土实心砖》、GB/T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4-2022《建设用砂》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GB/T 5762-2012《建材用石灰石、生石灰和熟石灰化学分析方法》的规定。 1.9 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车费、运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 1.10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每月汇总、结算一次,乙方开具本月所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开具发票后 10 日内支付本月货款的 80%,以此类推。剩余的 20 %货款至工程完工后 3 个月内付清。乙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如甲方不能如期支付的,乙方愿意给予理解,同意延期支付,欠付的款项不计利息不计违约金,在项目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供应商同意以物抵账,本合同项下债权不得转让。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160********8112 | 混凝土马路侧石 | 1000*200*100mm | 合格 | 2340 | 块 |
2 | 160********8115 | 河砾石(卵石) | 30mm | 合格 | 197 | m3 |
3 | 160********8118 | 中(粗)砂 | m3 | 合格 | 4750 | 4750 |
4 | 160********8119 | 碎石 | 30mm | 合格 | 6750 | m3 |
5 | 160********8121 | 生石灰粉 | / | 合格 | 98 | m3 |
6 | 160********8158 | 天然沙砾 | 20mm | 合格 | 70 | m3 |
7 | 160********8159 | 矿渣硅酸盐水泥 | PSA 32.5 | 合格 | 503 | 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