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能源,公告 | 内容分类:征地法定公告 | |
2024-09-09 10:02:42 | 生成日期:2024-09-09 10:02:42 | |
废止时间: | ||
****政府办 | 文 号:灵征预告〔2024〕5号 | |
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镇杨桥村、杨桥组、张庄组,韩家村、韩家组、大赵组,**村、**组,赵庄村赵庄组;渔沟镇马集村、马集五组、马集六组、马集七组、马集八组,卓庄村、九组、十组,钓台村、郑南组、钓台组、伙房组,磬云村、解山组,渔沟村、六组、八组、九组、十组,申场村、申场六组、申场七组;大路镇、张杨村、一组、二组,胡堆村、前胡一组、前胡三组、前胡四组、前胡五组、三姓庄一组、三姓庄二组,刘大庄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九组、十一组,大路村、一组、二组,王坊村、一组、二组,韩墩村、小韩二组,陈场村、孙谷五组、陈场一组,大龙村、刘姚组;冯庙镇沟涯村、前场组、后场组、圩东圩西组、刘东刘西组、小彭组、小鲍组、前蒋组、张周组,张汪村、张汪组、九角杨组、刘汪一组、刘汪组,黄家村、大司组,大陈村小卢组、小陈组、大陈组、仲宅组;禅堂镇凤河村、闫山组、陈庙组、潘东组,司庙村、东周组、小王组、大杨组、前周组、司庄组,八一村杨东组、杨西组;灵城镇山桥村、簿山三组、刘桥一组、何山组;****社区、东冉组、张庄组、东叶组;虞姬镇田万村、卜瓦组、卓庄组,黄岗村、付中组、付西组、卜塘组,灵光村、大代组、五里墩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镇杨桥村、杨桥组、张庄组,韩家村、韩家组、大赵组,**村、**组,赵庄村赵庄组;渔沟镇马集村、马集五组、马集六组、马集七组、马集八组,卓庄村、九组、十组,钓台村、郑南组、钓台组、伙房组,磬云村、解山组,渔沟村、六组、八组、九组、十组,申场村、申场六组、申场七组;大路镇、张杨村、一组、二组,胡堆村、前胡一组、前胡三组、前胡四组、前胡五组、三姓庄一组、三姓庄二组,刘大庄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九组、十一组,大路村、一组、二组,王坊村、一组、二组,韩墩村、小韩二组,陈场村、孙谷五组、陈场一组,大龙村、刘姚组;冯庙镇沟涯村、前场组、后场组、圩东圩西组、刘东刘西组、小彭组、小鲍组、前蒋组、张周组,张汪村、张汪组、九角杨组、刘汪一组、刘汪组,黄家村、大司组,大陈村小卢组、小陈组、大陈组、仲宅组;禅堂镇凤河村、闫山组、陈庙组、潘东组,司庙村、东周组、小王组、大杨组、前周组、司庄组,八一村杨东组、杨西组;灵城镇山桥村、簿山三组、刘桥一组、何山组;****社区、东冉组、张庄组、东叶组;虞姬镇田万村、卜瓦组、卓庄组,黄岗村、付中组、付西组、卜塘组,灵光村、大代组、五里****小组范围内。
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杨桥村、杨桥组、张庄组,韩家村、韩家组、大赵组,**村、**组,赵庄村赵庄组;渔沟镇马集村、马集五组、马集六组、马集七组、马集八组,卓庄村、九组、十组,钓台村、郑南组、钓台组、伙房组,磬云村、解山组,渔沟村、六组、八组、九组、十组,申场村、申场六组、申场七组;大路镇、张杨村、一组、二组,胡堆村、前胡一组、前胡三组、前胡四组、前胡五组、三姓庄一组、三姓庄二组,刘大庄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九组、十一组,大路村、一组、二组,王坊村、一组、二组,韩墩村、小韩二组,陈场村、孙谷五组、陈场一组,大龙村、刘姚组;冯庙镇沟涯村、前场组、后场组、圩东圩西组、刘东刘西组、小彭组、小鲍组、前蒋组、张周组,张汪村、张汪组、九角杨组、刘汪一组、刘汪组,黄家村、大司组,大陈村小卢组、小陈组、大陈组、仲宅组;禅堂镇凤河村、闫山组、陈庙组、潘东组,司庙村、东周组、小王组、大杨组、前周组、司庄组,八一村杨东组、杨西组;灵城镇山桥村、簿山三组、刘桥一组、何山组;****社区、东冉组、张庄组、东叶组;虞姬镇田万村、卜瓦组、卓庄组,黄岗村、付中组、付西组、卜塘组,灵光村、大代组、五里墩组范围内,****管委会)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姜伟建,联系方式:139****6016;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倪健将,联系方式:187****5222;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彭飞,联系方式:155****3361;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简健,联系方式:193****6960;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张浩,联系方式:139****1005;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李梅,联系方式:189****2003;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陈琳,联系方式:133****7688;联系单位:****区管委会,联系人:柯庆孟,联系方式:177****6021。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