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1-4号机组制动粉尘收集装置改造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项目:****电站1-4号机组制动粉尘收集装置改造,采购人为:华能澜****公司黄登﹒****电厂,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现场制动粉尘收集装置尺寸,****电站采购4台套制动粉尘收集装置,并按照相应图纸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可采用焊接或螺栓把合形式,投入运行后应安全可靠。
2.2 采购范围
1 | X329****0009 | ****电站1-4号机组制动粉尘收集装置改造 | F****012 | F****012 | ****电站1-4号机组制动粉尘收集装置改造 | 1 | 每一个 | 2024-10-01 | 2024-10-01 | 2024-10-01 | 2024-10-01 | 2024-10-01 | 华能澜****公司黄登﹒****电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 (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或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条件:
2.1 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合同的权利。 2.2 业绩要求: 近3年(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机电设备安装或改造或检修项目实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页、实施内容明细或服务清单页、合同签署页等)。提供类似业绩清单及对应的证明材料,业绩相关性不大的,采购方有权不列入类似业绩。 2.3 是否允许联合体: 不允许 。 2.4 是否接受代理商: 接受 。只允许生产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报价,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报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2.5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①拟投入本项目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的学历证书扫描件;②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管理过一个及以上类似机电设备安装或改造或检修项目,须提供人员简历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③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专职或兼职安全员: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资质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②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签订合同后,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 (2)财务状况: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的供货和施工。 (3)本项目严禁转包,不得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4年10月30日10时00分止(**时间,下同),****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uum.****.cn/),选择“智能招采”进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5.3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https:/ebinterlink.com/)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