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丰社区金成二期监控设备租赁服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3 13: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金丰社区金成二期监控设备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95.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5.4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金丰社区金成二期监控设备租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安装工期45天;租赁服务期限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银行代扣证明。投标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售价:0.00元
2024-11-13 13: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2.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后塍街道塍南路2号
联系人:沙峰
联系电话:151****6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殷涛霞
联系电话:****6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涛霞
电话:****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