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中福世纪)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8013
邮 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万片钻石研磨盘(环)项目 | ******开发区东双浮路8号 | **** | **科****公司 | ****经研究后拟投资 3000 万元,租赁****开发区东双浮路 8 号现有厂房 2250 平方米进行**钻石研磨盘(环)项目。项目建成后将 具有年产钻石研磨盘(环)5 万片的生产能力。 |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产线废水(电镀废水、除油废水、超声波水洗废水、显影废水、脱膜废水)、碱喷淋装置吸收废水、超纯水制备浓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含镍废水经预处理后、含铬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均质调节+混凝沉淀+砂滤+活性炭过滤+膜分离+浓水MVR蒸发冷凝”)处理回用于碱喷淋系统和工艺用水。厂内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共设1个排气筒,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氯化氢、颗粒物、氮氧化物、氨。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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