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530623-2024-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二次)
(盐自然资告字〔2024〕13号)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规划局批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 368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盐井镇水田新区西部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R≤3.0 | 建筑密度(%): | ≤22 | |
绿地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8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082 | |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移交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10万元/次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同一地块,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报名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二)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凡本次拍卖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禁止参与竞买(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2日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选择“**市”免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选择“**市”进行网上报名,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局将在2024年11月12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1月13日10时30分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2日。
(二)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以土地拍卖时的现状进行土地移交,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工程建设相关要求组织勘察、规划、设计等,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若引发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三)拍卖方式、时间及观摩地点
1.本次拍卖采用网上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选择“**市”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之前已经办理过**数字证书(CA)的(注:**市办理的**数字证书(CA)不能对接),只需进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2.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市**区****侧**“市民之家”四楼,咨询人:孔女士,咨询热线:157****2457,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10时30分。
4.拍卖观摩地点:****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2.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3.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五)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局将在2024年11月12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自然**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交易信用体系。
(六)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电子报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七)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局将组织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请竞得人于2024年11月13日11时30分之前,法人单位需携带【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前****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局、**区恒嘉**国际A 座****
联 系 人:龚和英、耿禧
联系电话:0870-****324、172****4191
开户单位:****管理局
开户银行:****银行****分理处
银行账号:530********051002019-1934(须备注:**县530623-2024-08地块竞买保证金)
******局 ****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