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净宝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工伤认定申请中止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市****公司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工伤认定申请中止通知书的公告
**市****公司:
申请人刘才贵于2024年08月05日向本局提出刘才贵(伤者或死者)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若你单位认为刘才贵所受伤害不是工伤,应承担举证责任。我局于2024年10月14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你单位未签收,现对你单位进行工伤认定举证、工伤认定申请中止通知公告,请于公告之日起30天内将下列有关证据材料提交本局审核。如在举证公告期限内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你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
1、就申请人反映问题提交书面回复及事故经过书面材料;
2、你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其他证据;
****
2024年10月23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