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聚合氯化铁、2万吨聚合硫酸铁、12万吨聚合氯化铝、3万吨硫酸铝、1万吨碳源、1万吨聚丙烯酰胺、5万吨钢渣促进剂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00MA3NAM1046 | 建设单位法人:陈子庆 |
谢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经济开发区 |
****经济开发区壮岗**南路与板团路交汇北100米路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万吨聚合氯化铁、2万吨聚合硫酸铁、12万吨聚合氯化铝、3万吨硫酸铝、1万吨碳源、1万吨聚丙烯酰胺、5万吨钢渣促进剂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 **市**临港化工产业园大**汪村西150 m(****厂内)。 |
经度:119.073176 纬度: 35.076403 | ****机关:****开发区****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3 |
临港行审环评字〔2022〕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00MA3NAM****001V |
2023-09-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1300MA3NAM104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00MA3NAM104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00MA3M4XM8X6 | 竣工时间:2023-08-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tml/gongshixinxi/999.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5万吨钢渣促进剂。 | 实际建设情况:5万吨钢渣促进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为危废利用项目,以危险废物铝灰渣危废代码HW48(321-026-48)、HW48(321-024-48)及部分外购铝粉、氧化钙、铝酸钙等为原料,经原料暂存、投料、球磨、筛分、计量、混料后,一部分原料经压球、成品筛选、包装入库制得球状钢渣促进剂,剩余另外部分原料直接经灌装、包装入库等制得粉状袋装钢渣促进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危废利用项目,以危险废物铝灰渣危废代码HW48(321-026-48)、HW48(321-024-48)及部分外购铝粉、氧化钙、铝酸钙等为原料,经原料暂存、投料、筛分、计量、混料、球磨、筛分后,一部分原料经压球成型、成品筛选、包装入库制得球状钢渣促进剂;剩余另外部分原料直接从料仓2经灌装、包装入库等制得粉状袋装钢渣促进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球磨、筛分、灌装、成品筛选及包装工序及铝渣原料暂存废气:拟建项目生产车间设置2台球磨机、2台筛分机、2 台压球机,2台灌装机,各设备产生的废气经设备配套集气系统收集后共同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粉尘、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二噁英处理效率均为99%)处理后:与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铝渣原料暂存库原料暂存产生废气共同经风机引入1套水喷淋处理设施(粉尘、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二噁英处理效率均为50%,氨气处理效率为 90%)处理,处理后由1根20m 高排气筒(DA018)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未收集原料暂存、灌装工序产生异味(主要为氨气及臭气浓度等),未收集成品筛选及包装、灌装工序产生粉尘、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采取加强集气罩收集效率及车间密闭措施。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废气喷淋废水经配套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厂区在建污水站,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类池处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小龙王河。 | 实际建设情况:球磨、筛分、成品筛选及包装工序及铝渣原料暂存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设置1台球磨机、2台筛分机、1 台压球机,各设备产生的废气经设备配套集气系统收集后共同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风机引入1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由1根20 m 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铝渣原料暂存库原料暂存产生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由风机引入1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由1根20 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未收集原料暂存、灌装工序产生异味(主要为氨气及臭气浓度等),未收集成品筛选及包装产生粉尘、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采取加强集气罩收集效率及车间密闭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废气喷淋废水经配套沉淀池沉淀后,收集暂存到危废库,****管理处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 |
钢渣促进剂生产车间和铝渣原料暂存库废气处理设施实际施工不方便合并,故实际建设2套水喷淋,每个车间单独配套一套水喷淋,集尘管道缩短,有利于收尘效果的提升,不属于重大变动;环保设施满足环保治理需求,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水不外排,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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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2废气处理设施 | 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氨≤8.7 kg/h;臭气浓度≤2000 无量纲,H=20 m);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20 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5.9 kg/h);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级标准(排放浓度:氟化物≤9.0 mg/m3、铅及其化合物≤0.7 mg/m3、汞及其化合物≤0.012 mg/m3、镉及其化合物≤0.85 mg/m3、铍及其化合物≤0.012 mg/m3、镍及其化合物≤4.3 mg/m3、锡及其化合物≤8.5 mg/m3;排放速率:氟化物≤0.17 kg/h、铅及其化合物≤0.006 kg/h、汞及其化合物≤0.0026 kg/h、镉及其化合物≤0.09 kg/h、铍及其化合物≤0.0018 kg/h、镍及其化合物≤0.26 kg/h、锡及其化合物≤0.52 kg/h)。 | 各设备产生的废气经设备配套集气系统收集后共同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风机引入1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由1根20 m 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 DA001铝灰渣贮存库废气排气筒废气量最大值为6425 Nm3/h,全年生产运行300d(7200h),年产生废气量4626万Nm3,处理后氨、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30 mg/m3、131无量纲;氨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8.31×10-3 kg/h。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排放速率:氨≤8.7 kDA002钢渣促进剂工艺排气筒废气量最大值为10348 Nm3/h,全年生产运行30处理后氨、臭气浓度、颗粒物、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3 mg/m3、131无量纲、2.1 mg/m3、0.34 mg/m3、0.00198 mg/m3、 <0.0009 mg/m3、0.0100 mg/m3、 <0.004 mg/m3、0.00304 mg/m3、<0.002 mg/m3、<0.002 mg/m3、<0.002 mg/m3、<0.002 mg/m3、<0.002 mg/m3、0.0946 mg/m3、 0.000043 mg/m3;氨、颗粒物、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22×10-2 kg/h、1.93×10-3 kg/h、3.35×10-3 kg/h、2.00×10-5 kg/h、<9.31×10-6 kg/h、1.04×10-4 kg/h、<4.14×10-5 kg/h、3.15×10-5 kg/h、<2.07×10-5 kg/h、<2.07×10-5 kg/h、<2.07×10-5 kg/h、<2.07×10-5 kg/h、<2.07×10-5 kg/h、9.56×10-4 kg/h、4.20×10-7 kg/h。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排放速率:氨≤8.7 kg/h;排放浓度:臭气浓度≤2000 无量纲);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20 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5.9 kg/h);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级标准(排放浓度:氟化物≤9.0 mg/m3、铅及其化合物≤0.7 mg/m3、汞及其化合物≤0.012 mg/m3、镉及其化合物≤0.85 mg/m3、铍及其化合物≤0.012 mg/m3、镍及其化合物≤4.3 mg/m3、锡及其化合物≤8.5 mg/m3;排放速率:氟化物≤0.17 kg/h、铅及其化合物≤0.006 kg/h、汞及其化合物≤0.0026 kg/h、镉及其化合物≤0.09 kg/h、铍及其化合物≤0.0018 kg/h、镍及其化合物≤0.26 kg/h、锡及其化合物≤0.52 kg/h)。 | |
2 | DA001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处理设施 | 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排放速率:氨≤8.7 kg/h;排放浓度:臭气浓度≤2000 无量纲) | 铝渣原料暂存库原料暂存产生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由风机引入1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由1根20 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 处理后氨、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30 mg/m3、131无量纲;氨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8.31×10-3 kg/h。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排放速率:氨≤8.7 kg/h;排放浓度:臭气浓度≤2000 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筛分机、提升机、压球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本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在50.4~53.7 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8~46.6 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铝粉、氧化钙、铝酸钙废包装袋,****收购站。除尘器收集粉尘、铝灰渣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沉渣、除尘器产生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库:依托在建工程一座危废库,建筑面积1200 m2,用于危险废物暂存。 |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铝粉、氧化钙、铝酸钙废包装袋,****收购站。除尘器收集粉尘、铝灰渣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沉渣、除尘器产生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库:依托在建工程一座危废库,建筑面积150 m2,用于危险废物暂存。满足现有工程使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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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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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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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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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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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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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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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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