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10-23
壹****基地新增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壹****基地新增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0991
联系地址:****开发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邮编4103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壹****基地新增燃气锅炉项目 |
建设地点 | **经开区北园片区健阳大道西侧、亚洲湖**侧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企业现有厂区内建设“新增燃气锅炉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3台燃气锅炉(两台4t/h、一台2t/h)进行蒸汽生产,代替**鑫蓝****公司供热蒸汽,以满足企业项目生产蒸汽消耗的需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无土建工程,主要为设备安装和调试,污染物产生量较小,施工时间短,本次评价不做重点分析。 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后废气通过一根25m高烟囱(DA006)排放。经计算分析,项目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软化处理废水及锅炉排污水,均为较清洁废水,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SS,污染物较为简单,浓度较低,****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设备产生的噪声,由于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在对噪声设备和区域进行有效的噪声控制,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软水制备系统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统一交供应商回收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发布单位:****环境局**分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