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317(兼传真)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中心6号楼A317室(****环境安全科)
邮 编:721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公司专用作业汽车生产线改造项目 | ** | ******公司 | **航清****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蔡家坡百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C期4-13号、4-23号,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房内购置氩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喷涂、焊接收尘、打磨抛丸、集气罩及管道等相关环保设施,对原有喷涂焊接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项目建成后新增特种车及专用车辆配套车厢2750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的8.67%。 | (1)大气环境:切割焊接粉尘采用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喷砂打磨粉尘经喷砂房自带滤筒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涂装工序废气分别负压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水帘喷漆柜+水旋喷淋塔+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床+催化燃烧处理后,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VOCS、苯、甲苯和二甲苯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2)水环境: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化粪池废水近期委托附近农民清理用于农田施肥,远期(待周边排水****处理厂建成****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经收集后均进行了妥善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厂区参照(GB/T50934)规范进行有效的分区防渗,同时建立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设置合理有效的监测井,加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 (3)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焊丝、焊渣、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回收可利用的,不能利用的运往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漆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4)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检修维护,降低噪声源强;主要生产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并安装减震橡皮垫和减震弹簧;风机应安装合适的消声设备且密闭隔声,以降低气流噪声对外辐射,并设置减震基础,减少机器振动产生的噪声。设备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隔声;在厂区布置过程中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点的地方,设置绿化屏障等措施。 | 本项目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建设单位在委托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日内、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报批前三次采取了网络平台公示、登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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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