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中心医院综合应急大楼建设项目-基坑、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信息
****医院综合应急大楼建设项目-基坑、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医院综合应急大楼建设项目-基坑、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合同信息
****医院综合应急大楼建设项目-基坑、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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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 | ||
2024-09-27 00:00:00 | ||
****72880.540000 | ||
公告内容
按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答疑所载明的全部施工内容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协调、包总包管理、包整体工程验收及备案工作)。 (一)主要工程包括:三通一平、拆除工程、管线迁改、树木保护与迁移、土石方、基坑支护、基础及主体结构(含给水、排水、强弱电、防雷、暖通、幕墙、人防等预埋件,人防门等),地下室防水(含顶板疏水板)、土方回填、防雷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本项目内容还包括:编制检测方案、清单(含单价),包括监督抽检、第三方检测等;编制监测方案、清单(含单价),包括基坑、支护、水土保持(若有)、高支模等需要监测的。 (三)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为分包工程合同额的1%(其中中央空调、电梯工程按安装工程费的1%计取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由分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业主采购的医用设备不计取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 (四)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总承包管理的要求,做好整个项目(含安装、装修、园林景观等)的质量、安全、绿色文明施工等总承包管理工作。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资料员、预算员等人员的项目管理工作应覆盖整个项目期间直至竣工验收计竣工结算。 (五)承包人负责提供基坑、主体工程需使用的里脚手架、垂直运输等;承包人负责综合脚手架的搭建,整个项目(含装修、安装工程)施工期间的使用,整个项目(含装修、安装工程)完工后的拆除。 (六)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施工围蔽,施工围蔽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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