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公开招标]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乌盖苏木、呼和温都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巴音宝力格镇、乌盖苏木、呼和温都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巴音宝力格镇、乌盖苏木、呼和温都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后NK2024-009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巴音宝力格镇、乌盖苏木、呼和温都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后NK2024-009-01-01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
公示期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6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09973.0000 |
工期(交货期) | 62日历天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波 / 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蒙115********00428 |
企业业绩 | (1)**高标准农田建设黄河水滴灌蓄水池建设项目 (2)**全域水**综合利用项目 (3)蒙汉村六斗渠、七斗渠膜袋衬砌及渠道清理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刘涛(高级工程师****07487),安全员:许文兵(蒙水安C202****0756),施工员:李瑞芳(蒙SL-202****005970),质检员:冯玉乾(蒙SL-202****005261),材料员:李嘉欣(SGL202****3389),资料员:董慧娟(SGL202****3303)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2128.0000 |
工期(交货期) | 62日历天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何振江 / 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蒙115********00368 |
企业业绩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2023年科右中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四标段) (3)2023年**头道桥镇挪一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标段 (4)**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施工第三标段 (5)**市**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德岭山镇项目区土地复垦工程 (6)2021年**市**团结镇德丰、十八顷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施工第三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王长生(高级工程师****10953),安全员:刁乐(蒙SL-202****004009),质检员:候佳乐(蒙SL-202****001226),施工员:李映(蒙SL-****1573);资料员:王丹(蒙SL-202****001151),材料员:丁亚南(蒙SL-202****001150)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泰瑞****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4666.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62日历天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祥娟 / 一级建造师,蒙115********00431 |
企业业绩 | (1)2023年****管护中心、伍什家镇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2)2021年**市**县胜**明丰和美星村等六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五标段 (3)**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铸铁闸门(含启闭机及排架)购置工程(施工第五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张强(高级工程师****16850),安全员:王淑珍(蒙SL-202****001492),施工员:郭佳(蒙SL-202****000826),质检员:郝雅丽(蒙SL-202****001431),材料员:高鑫(蒙SL-202****000824),资料员:王子娟(蒙SL-202****000838),造价师:王秀君(建【造】132********061)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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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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