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安前锋现代粮食物流园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7: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现代粮食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五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826-****835
通讯地址:**市**区大佛路333号
邮 编:638019
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现代粮食物流园项目 | 2024.****.22 |
****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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