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县**新区五里排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面积9120平方米,二层建筑,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地面硬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四条道路,清湘路道路长5390米;学源路道路长221米;利源路道路长206米;育才路西段建设道路总长247米。配套建设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 |||||
预中标人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6890.88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文(注册编号:桂150********07124;身份证号:450105********153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许华证书编号:桂**C3(2021)****512;身份证号:450324********5818 张子建证书编号:桂**C3(2021)****552;身份证号:452323********073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县秀湖公园(二期)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4102.51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戴浩(注册编号:桂145********00488;身份证号:430703********00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维证书编号:桂**C3(2014)****410;身份证号:450324********3159 周朝宇证书编号:桂**C3(2004)****986;身份证号:450304********105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县东环路工程四标段。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2320.59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蒋人杰(注册编号:桂145********10434;身份证号:450324********37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晴证书编号:桂**C3(2019) ****118;身份证号:450304********2519 邓泽玉证书编号:桂**C3(2023)****366;身份证号:450302********204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路(同兴路—洪运**段)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glggzy/、****政府网http://www.****.cn/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县国有资金投****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997、 0773-****182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