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白县农村供水计量设施保障工程(一期)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bs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时间)前**市**区**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交易中心****中心)】北侧(二)开标室,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白县农村供水计量设施保障工程(一期)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9.00元;
最高限价:****519.00元;
采购需求:智能远传阀控水表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供货施工完毕;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对相关货物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安装供货能力,有可承担此项目的相关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近年(2024年1月1日-至今)其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企业无业绩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为零,请提供申报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3年)其中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4****公司,****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 ****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3.7 投****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0日下午16时30分。
方式: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bsggzyjy.****.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时间);
地点:递交地点为**市**区**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交易中心****中心)】北侧(二)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交易中心****中心)】北侧(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宫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关区大马路2121号5楼527室
联 系 人:刘新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新苗
电话:199****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