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迎曦公园周边道路**项目(EPC)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2日
四、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六、中标候选人投标情况:
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标准 | 工期 | 投标报价 |
****集团****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设计院(联合体成员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根据工程需要完成该标段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合格。 | 工程总承包费下浮率3.4%;设计费25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另单独列支) | |
****集团****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 | 响应招标文件(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根据工程需要完成该标段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合格。 | 工程总承包费下浮率3.17%;设计费25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另单独列支) |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甲级 |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根据工程需要完成该标段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合格。 | 工程总承包费下浮率3.3%;设计费25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另单独列支) |
七、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集团****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设计院(联合体成员方) | 范广振 | 施工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
鲁237********94481 | ||||
蔡辉 | 设计负责人 | 高工(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 ||
鲁190********0155 | ||||
****集团****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 杨志清 | 施工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
鲁237********00637 | ||||
刘苔茖 | 设计负责人 | 高工(给水排水工程) | ||
鲁210********0394 |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 王淑玲 | 施工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
鲁237********148502 | ||||
白康 | 设计负责人 | 高工(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 ||
鲁230********0120 |
八、否决投标情况:无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市**县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方式:150****2866
2、代理机构:****
地 址:**县瑞园南路路东
联 系 人:苏工 联系方式:0534-****186
十、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
十一、监督机构:****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4-****586
十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