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社区一组地块位于**市新****社区一组(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3°48′50.538″,北纬30°26′18.214″,地块占地面积7294.22m2。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现根据**市******局出具的《规划条件》(编号:****),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
地块用途变更,为此,****受****的委托,对**市新****社区一组地块开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等调查工作,并根据资料编制完成《**市新****社区一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情形;地块周边 500m 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当地居民、幼儿园、学校和农用地;周边 500 m 范围内存在的企业为韵达仓库、****制造厂(已停产)、发电厂(已废弃)、****农贸市场、**县大陆和****公司(已废弃)、驾校(已废弃),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且运营期间地面无破损情况,无有毒有害物质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遗留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及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经污染物迁移分析, 认为不会对本地块造成影响;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所有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锑、钴、钒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铬、锰、钼、硒检测结果符合《**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市新****社区一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5****0612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
联系人:简工
联系电话:136****7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