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上营镇二合村百村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上营镇二合村百村示范项****改革局以舒发改审批字【2024】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券资金及本级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上营镇二合村百村示范项目;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2.3建设规模:二合村****物流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及二合村道路和桥梁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工期 | 项目地点 |
1 | ****001 | **市上营镇二合村百村示范项目一标段 | 二合村****物流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 | 2024年11月20日-2025年7月30日,共计253日历天。 | **市上营镇二合村 |
2 | ****002 | **市上营镇二合村百村示范项目三标段 | 二合村道路和桥梁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 | 2024年11月20日-2025年7月30日,共计253日历天。 | **市上营镇二合村 |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655元;三标段:374910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规》,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跟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本次招标要求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规》,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跟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本次招标要求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6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建设厅关于调整《**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08:00起至2024年11月 12日16:00前,到**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推送至**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
联系人:徐志明
电 话:0432-****429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光华路1号A座20层
联系人:马威
电话:131****5468
****管理部门:****建设局
八、**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2)**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5615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3)****建设局扫黑除恶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432-****6566
微信:****85333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领导小组****住建局418室)
邮编:1326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