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智能物联网综合应用开发平台、嵌入式边缘计算软硬件开发平台及无人机创新应用平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别1 | **** | **市高新区望**路800号创新产业园C1楼1207室 | 投标报价:206600(元) |
包别2 | ******公司 | **市**区**小区6号综合楼5层511号 | 投标报价:6486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包别1 | 智能物联网感知开发平台 | 新大陆 | NLE-AI8100 | 5 | 32000 |
包别2 | 室内编队无人机 | 中科浩电 | E165-F | 1 | 96000 |
包别2 | 开源无人机开发平台 | 无名创新 | NC360 | 2 | 11000 |
五、 评审专家 :
桑余娟,徐永宏,吴长瑶,吴少杰,董坤(第1、2包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计算标准(费率标准)的70%执行,计费基数为每个标段(包)的中标(成交)价,每个标段(包)代理服务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后,不足3000元人民币的,按照3000元人民币计取。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9810.3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云谷路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B03栋6楼610室,联系电话:0551-****0772。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曹山路1866号
联系方式: 0552-****26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
地址: **市**区云谷路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B03栋6楼
联系方式: 0551-****0772、173****449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73****4499